“小程序”的交易擦边球:易联购跑路第三方监管补漏

第一财经记者9月22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易联购预售苹果手机并卷款跑路事件已立案,现已移交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专案组。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政治处相关人士当天下午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电话询问时也表示,现在这个案件正在侦查办理中。

有律师分析说,易联购或涉嫌合同诈骗罪。多位受骗者认为,此事暴露了微信小程序电商生态的漏洞,资金欠缺第三方存管的机制,在他们没有收到货的情况下,货款已被无良商家提走。有法律界人士建议,平台生态完善经营者身份认证的可追溯制度。

电商生态百花齐放,线上渠道的资金交易隐秘无声,更需多方完善监管细则。

易联购或涉嫌合同诈骗罪

易联购全称是“重庆易联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据企查查,易联购成立于2022年7月2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在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嘉鸿大道409号时光城1幢17-办公4;法定代表人罗晓熠,大股东是深圳市恺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

9月16日,苹果iPhone 14手机正式发售。易联购此前通过微信小程序的“易联购线上商城”,向消费者预售iPhone 14系列手机,同时售卖iPhone 13手机。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消费者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他们在易联购上支付了货款却收不到货,他们的订单少的4000多元,多的达30多万元。

企查查显示,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重庆易联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月16日已被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为什么选择在这样一个成立不足两个月、注册资金2000万元的小网站买苹果手机?

上述多位受骗者告诉第一财经记者,首先易联购在微信小程序上打着“Apple专营店”的旗号;其次,他们之前曾在易联购上以每部便宜500~600元的价格购买iPhone 13,收到了正版行货;此外是对平台支付方式的误解,以为微信小程序也是预付款模式,消费者收到货,钱才划给商家。

易联购9月9日开始预售iPhone 14。柯灵在易联购下了单,然后催客服发货,客服说四天内发货。没想到,9月13日,柯灵就联系不上客服。9月14日,易联购线上商城的微信小程序就进不去了,当时页面显示“易联购线上商城因违规已暂停服务”。

一位重庆知名电器零售企业负责人9月16日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他们有销售苹果iPhone 14,手机商都可以预售,“关键要有货”。苹果公司正常只会把货分给授权经销商。重庆当地市场iPhone 14预售就抢,有的机型开售当天市场价基本在官网价加价2000元以上。

这位重庆零售企业的负责人9月22日补充说,今年iPhone 14普通版货源相对正常,提前预订上市就可以拿到货;iPhone 14 Pro和iPhone 14 Pro Max今年屏幕革新,灵动岛设计引来消费者追捧,加上工厂货源稀缺,市场引来了一波加价销售。

有受骗者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在网友推荐之下,才上了易联购。一位受骗者梅姑说,自己手机坏了,在苹果手机群里问换一个屏幕多少钱,有人分享了易联购的链接,说可在上面买,发货较快;另一位受骗者从冲说,网友推荐了易联购,说这里靠谱,他的iPhone 13 5399元买到手,原价5999元,没想到买iPhone 14 Pro时却受骗了。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律师麻策向第一财经记者分析说,首先,易联购存在虚构身份——从事实上看,该公司并非苹果公司正规授权的专营店;其次,没有履约能力——没有iPhone 14等手机的真实货源,此情形下还去与他人签订合同,涉嫌合同诈骗罪。不过,最终还是以公安部门的定性为准。

今年8、9月份曾向易联购出租20台电脑的重庆爱奉科技有限公司的何杰,因易联购卷款跑路、部分员工把多台电脑搬走,也遭受了损失,他于9月14日报警。多位受骗者也已报警。

何杰和另一位受骗者苏楚向第一财经记者透露,易联购事件已立案,现已移交到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专案组。

微信小程序到底有没有责任?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据初步不完全统计,易联购卷款跑路事件里,消费者付了钱却没收到货的订单中,涉及400多部苹果手机,包括iPhone 13、iPhone14 Pro、iPhone14 Pro Max、iPhone14优惠券等,涉及金额约500万元。

多位受骗者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他们都是选择在微信小程序进行消费,但没想到交易缺乏保障,此事暴露了微信小程序交易环节中存在的安全与法律漏洞。他们是基于对微信的信任以及电商交易中“先货后款”交易流程的惯性。然而,在微信小程序交易这一场景中,并非所有平台与商家都执行“先货后款”、进行资金托管的做法。

截至发稿,微信方面暂未对此事予以回应;易联购微信小程序的技术提供方微盟(微盟集团,02013.HK)向第一财经记者回应称“正与有关部门及监管机构保持沟通”。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从现有司法与行政执法案例来看,并未发现将小程序这种业态的提供者与类似微盟这种业态的提供者定性为电商平台。姚志伟表示,可以做一个这样的类比,A电商公司做了一个商城的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上架,该APP是由B技术公司进行开发设计的,但是APP的运营,包括商品的销售则完全是A电商公司自己负责。在这个例子中,苹果应用商店的地位与小程序的地位类似,而B技术公司则与微盟的地位类似。如果A电商公司跑路,苹果作为应用商店提供者,以及B技术公司作为技术服务提供者,应负什么样的责任?这些可能都是现行法律并未明确的。

电子支付与物流手段不断进步,成就了电商的迅速发展。与此同时,针对电商的产品质量和交易监管也在不断完善。

对于此次微信小程序是否需要承担资金监管法律责任的问题,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陈文明表示,需要厘清具体的交易模型——交易是发生在小程序网店上,还是仅以小程序作为引流工具,实际交易场景在其他地方。如果是前者,小程序的角色就是“平台经营者”,应该承担起监管责任,受害者也可以将商家与平台经营者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虽然小程序上可以开店,但陈文明表示,其资金监管力度仍比较薄弱,属于半开放的性质,没有形成电商平台的实质性监管。实际监管的方式很简单也很成熟,关键在于平台方是否有意愿去落实。

第一财经记者发现,在微信电商平台微店上,微店提供了三种支付方式——其一是直接到账,消费者成功下单并支付后,货款将于1~2个工作日后直接划转至卖家账户中;其二是担保交易,即消费者成功下单并支付、同时点击确认收货后,该笔款项才会直接划转至卖家预留的个人账户中;第三则为货到付款。

不同商家选择的支付方式不同,但选择担保交易的商家会在页面显示“交易资金担保”的提示,给予消费者一定的保障与提示。另外在有赞商场下单,商家页面也会显示“收货后结算”的方式。

姚志伟表示,虽然小程序交易这个场景目前暂无明确对应的第三方监管法律法规,但通过易联购预售苹果手机“跑路”事件,可以明确加强该场景下的交易规范与监管是需要的。“无论是平台提供方还是技术提供方,都应在能力范围内,为客户提供相应的义务与保障基本的消费行为安全。”姚志伟称。

针对易联购冒充“Apple 专营店”的行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平台生态要建立完善经营者身份认证的可追溯制度,方便追溯调查,才能提高电商生态竞争力。

(文中柯灵、梅姑、从冲、何杰、苏楚均为化名)

作者: 王珍 吕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