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文: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关税作为国内国际双循环联结点的作用,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2023年将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自2023年4月起,取消进口煤0关税,恢复最惠国关税。
此前2022年4月28日,财政部发文,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关于我国对煤炭实施零进口暂定税率的解读》
对煤炭进出口来说,恢复关税影响不大。澳大利亚仍为零关税,恢复的是蒙古、俄罗斯、美国和加拿大煤等国的关税,执行3%、5%或6%税率,其中炼焦煤税率为3%。
以非澳远期焦煤CFR价格315美元为例,恢复关税后进口成本将较前期增加315*6.97*1.13*3%=74元。
但焦炭方面明年执行0暂定税率,叠加明年印尼焦炉集中投产,或有更多焦煤以焦炭的形式变向进口至国内。
目前市场普遍对于明年焦煤进口有比较强的预期,蒙煤方面出口意愿较强,恢复关税总体影响不大,预计明年蒙煤进口数量或将达到4200万吨以上。预计2023年焦煤进口总量在7330万吨附近,较2022年增加约1000万吨,焦煤偏紧格局有望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