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崽青蛙”火遍全网后,“惹”上事了。
最近,“网红卖崽青蛙上海落网”在网上引起热议。在上海街头,一只“卖崽青蛙”被城管拦截,还无奈当场褪去了“蛙皮”。
随着地摊经济越来越热,如何“卖崽”才合法合规?越来越多的“卖崽青蛙”们该怎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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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崽青蛙”违法吗?
近日,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徐志虎在《民生一网通》节目中回应,“卖崽青蛙”实际还是在兜售玩具。
他表示:“根据去年12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个人和单位禁止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但是允许区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划定特定区域,在这里规定业态、规定时段,从事一些设摊经营的活动。像这种行为,就属于擅自兜售物品的行为。所以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际上对行人、对环境也是种干扰。”
记者注意到,此前,上海对于设摊经营、占道经营是全面禁止。去年《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后,对“设摊经营” 作了优化,允许符合限定条件的设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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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具体的方案由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提到,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允许设摊经营、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等经营活动的区域范围、时段、业态以及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主体及管理要求等,并向社会公布。
对于“卖崽青蛙”这样的情况,上述负责人回应,“这些新业态对社会影响比较小的这种违法行为,我们一般还是提倡采取教育、约谈警告的这种办法来解决。如果前期整改了,没有造成很坏的后果,那么基本我们还是提倡免于处罚。”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从执法角度来讲,相关部门并没有用特别强制粗暴的方式执法,而是以一种劝服、协商的方式来引导其规范地摆地摊,这种柔性执法的方式应该值得鼓励。与此同时,对于一些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应及时反馈,用于规则的调整和修订,不断改进地摊管理的方法。
青蛙人偶如何“卖崽”才合法合规?
那么,怎么摆地摊才合规合法?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中辉表示,根据2017年国务院制定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这类一般简称‘两指’经营活动,不要求经营者办理工商登记,虽然没有营业执照,但属于合法经营,不受查处。”张中辉表示,需要说明的是,如何指定时间、如何指定场所、如何把握“技能”及“便民劳务服务”。
时间上,一般从居民日常生活角度考虑,指定“早市”和“晚市”即早上、傍晚两个时间段,通常包括卖早点和卖菜等。场所上,一般从既方便居民生活又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城市管理等方面考虑进行指定,通常包括社区、超市附近。
“技能”及“便民劳务服务”上,一般是个人利用自己具有的某方面特殊专长,如修理、缝补等方面技能,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劳务服务,具体包括:修理自行车、修鞋、修拉链、补衣服、补袜子等等。
张中辉表示,政府支持发展“两指”经营活动,为摊贩提供规范性的经营场所,既有效化解了城市管理难题,而且还解决了老百姓生计问题。
此外,张中辉也提到“两指”经营活动的注意事项,即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超出查处办法允许无证无照经营的规定范围,则需要办理相关的证照手续;不得未经许可占用道路和公共场地进行经营活动。
其中,对于第三项,各地政府一般有更具体的规定。
记者注意到,近日修订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除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外,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也就是说,对于经营者来说,仍需遵守各地关于地摊管理的具体规定,在规定场所和时间内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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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崽青蛙”们怎么管?
对于“卖崽青蛙”被罚,网友们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蛙蛙”被罚让人觉得心疼又好笑,但城市管理也有法规。有网友表示,天气越来越热了,人家只是想卖个青蛙,我们的城市应该多些包容。
随着各地松绑“地摊经济”,对于越来越多的“卖崽青蛙”们来说,究竟该怎么管?
马亮认为,这其中要把握好度的问题,要柔性执法,也要精细执法、合理引导。一方面不能完全禁止,这跟当下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导向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趋势背道而驰。另一方面,完全放开又可能出现一哄而上甚至无序竞争的现象,导致对交通、环境、卫生,乃至整个城市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随着北京、深圳等多个一线城市出台相关规定,放开商业外摆、允许有序设摊,马亮认为,现在是修订和完善相关规定很重要的契机,让城管在执法时不至于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有些政策可能是过时或不合理的,有些规定可能更多是从监管的便利性去考虑的,摊贩没办法遵守。另一方面现在又鼓励第三产业发展,让城管部门或者执法人员难以平衡。”
“摊贩往往是流动、非正式、非正规的,很难按照对正式商铺的方式去监管,监管不过来,效率也很差。为了适应现在发展的需要,应该有一些相对灵活简便易行的程序,让摊贩也比较容易遵守,这样才能更好推进地摊经济发展。”
马亮认为,地方政府可以在出台相关政策之前尽可能多地征求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包括摊贩、市民和专家对政策是怎么看待的,怎样去调整,是审批制还是备案制,还是说有些区域就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等等。
当然,立法并不是城市管理的最后一步。在马亮看来,立法之后怎么落地的问题也需要关注。“比如,立法很多时候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还需要出台实施细则。如果实施细则跟立法精神相违背的话,看似在鼓励地摊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最后可能扼杀了地摊经济。”
他认为,在此过程中,打破“地摊经济”最后一公里的隐形壁垒至关重要。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