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财政厅:指导有关地区做好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申报和评审工作

7月25日,福建省财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具体贯彻措施。厅党组书记、厅长林中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筑牢思想和政治根基,引导党员干部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要加强调研和分析研判,找准找实影响改革发展的症结所在和对策建议;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在检视剖析、建章立制上见行见效;要以学促干,持续优化财政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把主题教育引向深入。

会议指出,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内涵,也是检验主题教育成果的核心指标,要以更高站位、更强自觉、更严标准、更实举措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做好下半年财政工作。

一要完善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加强与各部门的会商协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机制,简便办事流程,切实发挥好减税降费政策的作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同时,要持续开展减税降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打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

二要加快专项债券的使用。持续加强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统计监测和通报预警,督促各地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资金监管,切实规范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严格用于对应项目建设,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配合相关部门扎实做好优质项目储备,完善审核机制,为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打好基础。

三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分析研判,坚决防范偿债风险;指导有关地区做好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申报和评审工作,积极争取财政部化债额度支持;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统计监测和评估预警,督促各地细化化债方案,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增量。

四要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落实分级责任制,压实县(市、区)“三保”的保障主体责任;强化对基层财政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聚焦重点领域,督促市县做好风险排查和问题处置,对“三保”保障压力较大的地区,及时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给予支持。

五要持续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收入方面,按照旬调度、月分析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重点税源监控,逐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支出方面,加强督促对口联系部门,确保对下转移支付按期下达完毕。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