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1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21日在北京称,目前已有企业获得镓、锗相关物项出口许可。
中国自8月1日起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根据规定,出口经营者需向官方提交拟出口物项的技术说明或者检测报告、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进口商和最终用户情况介绍等一系列文件。
何亚东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管制政策正式实施以来,商务部陆续收到企业关于出口镓、锗相关物项的许可申请。目前,经依法依规审核,已批准符合规定的若干出口申请,有关企业已获得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
他表示,商务部将继续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他许可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许可决定。
商务部、海关总署: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作为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之一的氮化镓,与优良半导体锗,都是重要的战略金属资源。而我国也是镓、锗金属在全球范围内最大的生产、出口国。8月1日起,我国将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实施出口管制
7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公告将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镓相关物项,包括金属镓(单质)、氮化镓、氧化镓、磷化镓、砷化镓、铟镓砷、硒化镓、锑化镓。锗相关物项包括金属锗、区熔锗锭、磷锗锌、外延生长衬底、二氧化锗、四氯化锗。满足上述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通知》明确,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文件。商务部应当自收到出口申请文件之日起进行审查,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本公告所列物项的出口,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
《通知》称,经审查准予许可的,由商务部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和签发程序、特殊情况处理、文件资料保存年限等,依照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出口许可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凭商务部签发的出口许可证件办理验放手续。
出口经营者未经许可出口、超出许可范围出口或有其他违法情形的,由商务部或者海关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半导体制造关键材料
镓、锗相关金属产品具有重要战略地位。镓是一种银白色的稀有金属,在地壳中的含量稀少,主要与铝、锌等矿物伴生,提取难度较大。在过去的一年中,全球镓的产量约300吨,我国的产量高达290吨。有数据显示,在世界范围内,镓的储量约为27.93万吨,中国的储量最多达到19万吨,占据总量的68%。
镓系相关产品中,氮化镓(GaN)是最具代表性的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