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解读!8部门“25条”支持民企融资 影响有多大?

【新华社】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离不开资金支持。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推出25条具体举措,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通过记者梳理,一起看看这些举措将如何支持民企融资。

利好一: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具体举措: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健全适应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组织架构和产品服务;合理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

记者解读: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首先体现在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一系列举措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同时通过不断优化信贷结构,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将获得更有力的信贷支持。

利好二: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

具体举措: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首贷客户培育拓展行动;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的信用类融资产品;推广“信易贷”模式等。

记者解读:缺乏抵押物、缺少可供参考的信用信息……这些因素常常令民营企业被金融机构拒之门外,支持民营企业需要从首贷和信用贷款“破冰”。金融机构在政策引导下,一方面将加强与发展改革和行业管理部门、工商联、商会协会对接合作,挖掘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有融资需求的优质民营企业;另一方面将加强科技赋能,推出更多适合民营企业的信用类融资产品,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利好三: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

具体举措: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进一步完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促进供应链票据规范发展等。

记者解读:部分民企单体信用资质较弱,大力发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将民营小微企业嵌入整体产业链供应链,有助于部分解决民营企业信用评级较低、无抵押物等难题,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便利性、降低融资成本。

利好四: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

具体举措:支持民营企业注册发行科创票据、科创债券、股债结合类产品、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扩容增量、稳定存量;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各类养老金、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

记者解读:针对民营企业债券认可度较低的痛点,进一步发挥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增信作用,同时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加大对民企债券的配置,有助于降低民企债券融资门槛,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特别是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领域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或将通过债券融资渠道进一步满足。

利好五: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

具体举措: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稳步拓展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认股权综合服务等创新业务试点;发挥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作用等。

记者解读: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需要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可以预计,随着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将更加市场化。与此同时,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赴境外上市也将更加顺畅。值得关注的是,通知中的一系列举措对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更早期阶段也非常关注,对于更好发挥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以及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融资支持作用进行了部署。

利好六: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

具体举措: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首办户”拓展行动;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等。

记者解读: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可有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通知提出“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有望惠及更多企业,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强化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拓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渠道、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为了让利好举措落实到位,相关部门还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正向激励,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

记者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指导金融机构抓紧落实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同时,加强统计监测和政策效果评估,确保政策惠及民营企业。(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 记者吴雨 刘慧 张千千)

最新解读!8部门“25条”支持民企融资 影响有多大?

【证券时报】人民银行11月27日消息显示,近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加大信贷资源投入、深化债券市场体系建设、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强化政策激励和融资配套等方面,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受访人士普遍认为,《通知》针对当前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部署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提升民营企业融资规模,预计在系列措施支持下,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质效将进一步提升。

惠企政策包密集发放

民营经济作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通常意义上会用“五六七八九”来形容其重要地位: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今年以来,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最新发展局面,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优化民营经济环境的政策部署密集出台。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31条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

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

在系列举措中,金融作为重要资源配置,始终是政策发力的关键抓手。8月30日,在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全国工商联召开的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推进会上,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就明确表示,要持续加大金融资源要素投入,公平公正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继续落实好房地产“金融16条”。要畅通民营企业股、债、贷三种融资渠道。

以贷款融资为例,金融监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民营企业贷款新增6.7万亿元,同比多增6836亿元。

尽管如此,民营企业融资困难问题仍然存在。中银国际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肖成哲对记者表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痛点在于信用资质较弱、缺乏抵押物、在债券市场上认可度偏低等。

抓住考核指挥棒关键作用

“要解决市场上投资端被动的问题,很简单,就是要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某上市民企高管日前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他建议,要调动金融资源对民营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可参考金融管理部门对银行机构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的考核目标设置,引导金融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

事实上,这也是此次《通知》的重点所在,即明确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结构上,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等人指出,从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现状来看,此项政策措施具备及时性和必要性。原因在于要改善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必须先行提升银行放贷意愿和能力,然而相比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尤其是科创型企业缺乏合适的抵押品、完整的财务数据以及政府信用,与以抵质押和担保为主传统贷款模式天然不匹配。因此,首先要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民营企业服务权重,同时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主动运用多重手段管控风险,为发展信用贷款扫清障碍。

四箭齐发,畅通融资渠道

2018年11月,为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人民银行等部门从信贷、债券、股权三个渠道出发,推出“三支箭”的政策组合,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

此次《通知》延续了这样的组合,从三个维度强化政策支持:

信贷支持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同时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

债券支持方面——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股权支持方面——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投资基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

除此之外,本次《通知》还进一步强调了要畅通境外融资渠道。要求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通过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章俊指出,境外融资是实现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的重要路径之一。《通知》强调“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原因在于,科创企业因其“轻资产、高成长”的特征较难获得信贷支持,扩大试点范围可以有效缓解其融资需求。目前,北京、上海、江苏、湖北、海南等地已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覆盖全国约80%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约28万家。试点范围扩大有望惠及更多企业,为科技自立自强助力。

在支持企业“走出去”方面,《通知》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为优质民营企业提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服务。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杨荣认为,这将有助于扩大民营企业经营范畴,推进其业务的国际化,获得经济全球化的红利,助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完善配套政策,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融资支持不是目的,而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手段,融资是金融和实体链接的开始,而不是结束。”肖成哲认为,此次《通知》强调优化融资配套,比如完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等。在对民营经济融资支持之后,通过积极的“投后管理”切实提高民营经济的活力、增强民营经济的金融承载力,形成“金融活、实体活;实体稳,金融稳”的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通知》借鉴此前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所取得的经验成效,强化正向激励,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包括继续实施好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将再贷款优惠利率传导到民营小微企业,降低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强化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拓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渠道等具体措施。

杨荣表示,《通知》落地后,预计将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修复疫情给民营企业带来的创伤。外源融资帮助民营企业家扩大投资、增加产能、推动民营企业提质增效、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同时,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合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带动自身发展,提升民营企业的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