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回应“禁止通过股指期货做空A股”

【中新网】2月22日电 据证监会网站22日消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有关媒体报道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近日,有外媒报道监管部门限制主要机构投资者在开盘、收盘阶段净卖出股票、禁止机构通过股指期货做空A股,请问证监会怎么看?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股市有涨有跌是规律,有买有卖是常态。监管部门对于正常的市场交易不干预,依法保障投资者公平自由交易的权利,对于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打击。近日,沪深证券交易所依规对个别机构的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监管措施,是履行交易监管职责的举措,不是限制卖出。下一步,我们将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完善异常交易监管标准,依法依规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每日经济新闻】据上交所发布微信号2月20日消息,2月19日,上交所在交易监控中发现,9:30:00至9:31:00,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灵均)管理的多个产品大量卖出沪市股票合计11.95亿元,期间上证指数短时快速下挫。

根据《交易规则》第7.8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从2024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止对宁波灵均管理的相关产品连续实施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的监管措施,即暂停相关产品账户在上述期间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交易,同时启动对宁波灵均予以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
另据深交所微信号,2月19日,深交所在交易监控中发现,9:30:00至9:30:42,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灵均”)名下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交易指令、短时间内集中大量下单,卖出深市股票合计13.72亿元,期间深证成指快速下挫,影响了正常交易秩序,构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2条第六项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今年以来,宁波灵均名下证券账户已多次因异常交易行为被本所采取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但其仍未改正,继续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根据本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所决定,从2024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止对宁波灵均名下相关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限制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在本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并启动对宁波灵均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