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11点后上厕所被认定重大违纪,荒唐校规何时休?

海报新闻评论员 朱延鲁

据极目新闻等媒体报道,近日,山西朔州怀仁市一高中生因在晚上11点后上厕所,被学校记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照“重大违纪”扣除班级德育考核成绩5分,此外,该学生还自费打印了1000份“自我认识”分发至各班、各宿舍等。此事一经报道,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热议,纷纷表示该学校的规定太不人性化,对学生的处罚太任性。

学生上厕所是最基本的生理需求。根据报道,该学校晚上10点20下晚自习,10点45熄灯。按照规定,在熄灯后至11点40之间,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许上厕所和随意走动。如果由于身体不适等原因必须在这一时间段上厕所,需提前向管理老师报告。这样的规定,或许有助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但对为数众多的学生而言,未免过于简单粗暴。更何况,因为学生违反了这一规定去上了趟厕所,就被严重警告,还要连带所在班级受到处罚,实在有些小题大做、有违常理,让人不可思议。

教育的目的是引导和帮助学生们成长,任何校规校纪都不应背离教育规律和人性关怀。像这种学生没有按照校规上厕所就被认定为重大违纪的做法,一众网友都知道不合情更不合理,难道这一规定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不知道吗?显然不太可能。说到底,还是管理的粗暴、权利的任性和人性关怀的缺失。不知道这位受处分的学生是不是该校第一位因为没按规定上厕所而被处理的学生,但可以肯定的是,怀仁市的这所高中并不是第一所制定限制学生上厕所这种荒唐校规的学校。云南大理一中学学生就曾因为午休期间上厕所被学校以违反校规校纪为由给予了警告处分,广东阳江一学校也曾要求学生上厕所需要出示“洗手间通行证”等。

尽管这些荒唐校规经媒体报道后,要么取消,要么进行了调整,但很难说到底还有多少类似的校规校纪没有被发现,仍然在校园中发挥着效力。我们都知道,任何一项规定带来的影响都不会随着规定取消而随即消除,特别是对身体和心理正处于成长发育关键期的学生而言,一条简单粗暴的校规、一次不怎么“光彩”的校园经历对其心理上的创伤可能是需要很长时间来弥合的,甚至一生都会留有阴影。这就再次为学校的管理者们提了个醒,制定校规校纪,千万不能任性而为,应当充分考虑学生们的实际需求,保障学生们的身心健康。

在怀仁市教育局发布的情况说明中,除了明确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学校规定不合理,责成学校深刻汲取教训,要求学校领导作出深刻检查和对该校管理制度进行优化调整外,还要求校领导和班主任老师对受到处分的学生进行关爱谈话,并退还全部复印费。显然,此举正是为了尽快消除这一规定、这一事件对该学生带来的伤害与影响。我们期望这位同学能顺利走出此次经历带来的阴霾,同时,我们更期望这样荒唐可笑、简单粗暴的校规校纪能够被彻底清除,让类似事件不在其他校园重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