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锂电池”热点?长荣股份收关注函,早盘股价高开低走

深交所11日向长荣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是否存在主动蹭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等。8月9日晚间,长荣股份披露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签署了《采购意向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海目星将向长荣股份采购锂电池生产相关设备及模组。

深交所指出,8月10日,长荣股份股价开盘涨停。长荣股份前期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业务涉及印刷设备、口罩等疫情防护用品、区块链应用平台。

深交所要求,请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锂电池生产相关设备及模组”相关业务及产品,如存在,请进一步补充说明相关设备及模组的具体用途、主要产品、研发及资源投入情况、最近三年主要销售情况、主要客户、相关业务收入及利润、对公司的具体影响等;如不存在,请结合现有技术储备、人员构成、厂房设备、生产能力等,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生产能力,拟新增研发投入、研发人员配备、生产线、设备、厂房等具体安排,以及拟投入资金及资金来源、技术来源、预计建设进度、完工日期、拟新增产能及产量等情况,并结合公司近三年主要收入来源、净利润、主要资产及财务情况、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补充说明此时拓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务的具体内容、详细规划、可行性及市场竞争力,核实说明是否存在主动蹭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深交所指出,《框架协议》有效期两年,总金额为人民币4.2亿元,后续合作均以海目星与公司另行签订的具体设备(产品)采购订单为准,待海目星正式下发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后,公司将实施生产。

深交所要求,补充说明与海目星签订《采购意向框架协议》原因与合理性,公司是否为海目星相关产品的唯一合作方,海目星采购的锂电池生产相关设备及模组的具体产品及用途、与公司现有产品是否存在差异;公司是否需要进行针对性的研发及生产资源投入,如需要,请进一步说明具体情况及详细安排;相关产品是否为定制设备,如是,请补充说明与海目星合作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深交所要求,补充说明《框架协议》的法律效力,后续采购时是否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框架协议》约定的协议有效期、总金额是否仍需正式合作协议确定、是否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实际采购时相关产品还需满足的产品测试流程,违约责任的具体判断标准。

深交所指出,长荣股份于2020年1月5日与北京众享比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吉链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公司自有区块链应用平台(荣链);2020年6月9日与国药控股医学检验(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检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就口罩等疫情防护用品、医疗产品等方面的战略合作达成意向。

深交所要求,补充说明自有区块链应用平台(荣链)的具体应用、截至目前建设开发进度、实际投入资金、是否实现预期计划等。

深交所要求,补充说明截至目前与国药检验战略合作的具体内容,并分产品列示实现的收入、净利润。

深交所要求,结合前述《战略合作协议》及相关公告,补充披露相关协议具体执行情况、拟合作内容进展、是否符合《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约定、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长荣股份官网信息显示,长荣创立于1995年,2011年在深圳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195),是全球印刷装备制造设备提供商。致力于通过推动印刷装备制造的技术进步和服务创新,以持续提升生产效率和包装工艺水平,实现行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Wind提供数据显示,8月11日早盘,长荣股份高开低走。截至发稿,长荣股份跌3.27%,报7.68元。

(作者:熊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