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元的话费没有及时缴纳,产生的不良征信记录都能够影响到贷款买房。长沙的彭先生就遭遇了这个问题。
不过,根据他出示的缴费记录,在最后还款日缴了话费,运营商表示,款项次日才到了他们账户,又过了一天才完成扣款。这条逾期记录导致彭先生贷款买房被银行拒绝。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潇湘晨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员。
今年7月,彭方决定贷款买房,却被银行拒绝了,理由是他有一笔还款逾期记录。彭方查询个人征信记录才发现,今年6月其名下果然多出了一条50元的逾期记录,来自于其参加的中国移动长沙妙高峰营业厅的信用购机活动。
彭方说,信用购机活动的划账方式是存话费至和包支付账户,自己6月的时候已在最后还款日缴了话费,他疑惑为什么自己征信上会有这么一条逾期记录,并希望可以消除该记录。
10月10日,潇湘晨报《满哥维权》栏目(报料微信:xxcbwq)记者联系到了中国移动工作人员,其称彭先生的资金进入和包支付账户时,已经是次日,过了最后还款日,所以产生了逾期。记者咨询律师后得到的回复是:运营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扣款延迟,相关责任由运营商承担。
投诉
已按时缴话费,要求消除逾期记录
今年4月,彭方在中国移动长沙妙高峰营业厅参与了这样一个信用购机的活动:买手机不用付全款,只要连续3年每月付50.48元。
彭方说:“当时是在妙高峰营业厅外面,他们搭了个搞活动的小帐篷,坐着几个工作人员。这个信用购机活动,我觉得还算划得来,就提供了个人的相关信息,从今年6月份正式开始生效。”
“当时我合同都没有细看,我手里也没有合同,不知道每个月什么时候交钱。6月份时,我收到的短信说最后还款日是23号,我当时看到后立马就交了!”彭方说:“之后的每个月都有同样的短信通知,都说还款日是23日。我按照移动发的短信通知交钱,而且我也确实在当天缴费了,难道短信通知就不算数吗?”
彭方曾找妙高峰营业厅协商处理,但得到的处理方案并不让他满意。“他们要我一次性把钱给齐,还要多收服务费,只给我开个结清证明,但我的征信还是有逾期记录。”
10月10日,在彭方提供的图片中记者看到,中国移动方面确实在发的信息中提到每月23日是信用购业务当期最后还款日。同时,彭方还向记者展示了6月23日当天18时27分左右充值60元话费的截图,一张为50元,另一张为10元。“如果是超过了移动短信通知23日后还的款,我无话可说,但是我一直就是按时交的钱,现在已经4个月了,营业厅方面还是没有其他方案出来,我希望可以申请消除我的逾期记录,我现在连房贷都贷不了。”彭方说。
回应
23日是最后还款日次日资金才到账
为什么彭方在最后还款日“踩点”还款却背上了不良记录?针对此事,10月10日,记者联系到了中国移动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彭先生签的合同是每月20日之前要还款,23日已经是最后还款日。“彭先生的资金到账和包支付已经是当月24日,且25日才扣款成功,可能因此产生了不良记录。”至于为什么“划账”会有延迟,该工作人员并未正面回答记者。
说起此事,彭方只觉得运营商“划账”的时间导致了他的逾期,但最后却是自己的征信多了一条不良记录,这是他不能接受的。“如果有延迟,也应该提前告知我,但工作人员从未提及过此事。”
此外,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了解到,目前,个人信用报告广泛应用在商业银行贷款、信用卡审批和贷后管理中,还用于任职资格审查、员工录用等许多活动中。如果有逾期记录,银行在放贷时会更加慎重,不利于获得贷款或增加贷款的成本。
律师说法
消费者已履约运营商应担责
此事中,彭方认定缴费日期未超过最后还款日,而中国移动方面则以划账时间为准,产生的时差导致逾期,相关责任该由消费者承担吗?逾期记录有没有可能被抹掉?10月10日,记者联系到了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
刘明表示,逾期还款有可能被记录为征信不良记录,而征信有不良记录,有可能会被拒贷。该案中,消费者已经依约预存了话费,运营商因为自身原因导致扣款延迟,相关责任应由运营商承担而不应由消费者承担。
刘明提醒,如果因此造成消费者有逾期记录,消费者可以要求或者通过法院诉讼要求运营商消除。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因50元话费没有“及时缴纳”,产生的不良征信记录影响到贷款买房,长沙的彭先生就遭遇了这个问题。不过,根据他出示的缴费记录,今年6月,在最后还款日缴了话费。但运营商表示,款项次日才到账,又过了一天才完成扣款。这条逾期记录导致彭先生贷款买房被银行拒绝。(据10月11日《潇湘晨报》)
这条新闻引起了不少人的恐慌。如果说,因为没有及时缴纳话费,就有可能产生不良征信记录,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现在,谁还没有个忘事的时候。
然而,从这件事中,发现了更多的疑问。
首先,彭先生在最后还款日还款,为什么还要上征信记录?运营商方面说是划账的原因,最后还款日后才扣款成功。按律师的说法,消费者已经依约预存了话费,运营商因为自身原因导致扣款延迟,相关责任应由运营商承担而不应由消费者承担。
自己的责任,甩锅给用户,这就有些不讲道理了。
假使抛开这些责任不谈,假使消费者真的延迟缴话费,难道产生不良征信记录就正当吗?
显然不是。即使是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还款时间也会有几天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没还,也会主动和客户沟通,沟通无果,告知利害关系,客户依然不理,才会产生不良征信。应该来说,这是一个很严格的程序过程。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用户是有知情权的,不应该暗箱操作。
但在这件事情中,彭先生在买房时才知道自己有不良征信记录。在用户没有主观恶意欠费的情况下,责任也不在用户一方,区区50元钱,运营商为什么要将用户一棒子打死呢?这也太霸道了吧!
其次,更奇怪的是,作为运营商,也不是金融机构,怎么就能直接把客户的记录上传征信系统?
早前,一度传出水电费欠缴也要产生不良征信的消息,就引发过舆论,得不到公众的支持,最后不了了之。现在,电信运营商什么时候有了这样的便利,经过了什么样的合规程序,想上传记录就能上传了?
运营商如此任性,得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作为彭先生而言,买房是件大事。现在事情发生后,运营商也没有积极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就更让人难以理解,有店大欺客的嫌疑。
征信不良记录的上传,是非常严肃、权威的事,影响面广泛。人民银行9月30日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就提到,要全面落实信息主体的知情、同意、异议和投诉等各项权利。
运营商晚改不如早改,落实上传不良征信的各项程序。如果不改变自己的运营思路,漠视用户权益,只会让客户用脚投票,到那时就悔之晚矣。
因为,如果欠话费会产生不良征信,用户惹不起还躲不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