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提供报告
工行上海市分行被罚320万元
7月6日,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披露的沪银保监罚决字〔2022〕35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因2016年至2019年,该分行信息安全和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20年11月,该分行未按规定提供报告,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决定对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320万元。
因虚增存贷款等
大连银行上海分行被罚440万元
7月6日,沪银保监罚决字〔2022〕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5项违法违规事实,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10万元。
具体来看,大连银行上海分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2019年10月,该分行个人经营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19年12月,该分行虚增存贷款;.2020年 7月,该分行未严格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2020年1月,该分行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020年6月,该分行作为抵押物财产保险索赔权益人,未和借款企业共同承担保险费用。
同日,大连银行上海分行还因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等,被处罚款230万元。沪银保监罚决字〔2022〕36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大连银行上海分行在2016年10月、11月,该分行违规向某“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委托贷款;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该分行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该分行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未按规定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2016年11月至2020年12月,该分行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
因“十宗罪”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被罚790万元
除此之外,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近期也收到巨额罚单。6月30日,上海银保监局官网披露,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在2016年3月至2020年7月,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贷款分类不准确;个人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房地产开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土地出让金;以存款作为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贴现资金违规流转至出票人;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部分授信企业未纳入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代销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对于上述十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790万元。
贷款业务仍为处罚“重灾区”
7月7日,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因存贷挂钩、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监控不到位、表外业务管理不严三项违法违规案由,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决定对其罚款130万元。
同日,江苏监管局还开出一大额罚单,通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关联交易管控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到位、表外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对其罚款95万元。
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房地产开发贷款发放严重不审慎、经营性物业贷款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个人贷款发放不审慎等,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对其罚款95万元。
由于贷款资金被挪用等
多家银行收百万罚单
7月6日,厦门国际银行莆田分行因票据业务不审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未尽职等被罚款280万元,相关负责人被警告或罚款。
7月7日,据云南监管局披露,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处罚款人民币13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向不符合条件的贷款办理借新还旧,掩盖资产质量;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以自有资金替客户归还不良贷款。
此外,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被挪用,吉林银保监局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160万元。相关负责人也被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