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21日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违反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丙烯、对二甲苯等12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定税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希望台湾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取消对大陆的贸易限制。
国台办:支持相关主管部门采取中止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措施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21日在北京表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当天发布公告,决定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长期以来,民进党当局单方面对大量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违反了ECFA关于“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条款,损害了大陆相关产业和企业利益。我们支持相关主管部门采取中止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的措施。
朱凤莲指出,2010年6月,两岸在“九二共识”基础上,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多年来,大陆始终切实履行承诺,推动和保障了ECFA的生效和实施,给两岸特别是台湾相关企业和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但民进党在上台前攻击ECFA,上台后不仅不采取切实举措解除对大陆歧视性贸易限制,还不断变本加厉修改规则、设置障碍,恶意阻挠破坏两岸经济正常交流合作,严重阻碍ECFA实施,导致大陆有关部门不得不中止ECFA部分产品的关税减让。此类问题本可通过两岸协商予以妥善解决,但民进党当局顽固坚持“台独”立场,拒不承认“九二共识”,破坏了两岸协商的政治基础,让相关问题难以得到妥善解决,两岸同胞深受其害。我们希望两岸关系重回和平发展正确轨道,两岸双方可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两岸经贸关系中的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