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变牟利机会?不要误读注册资本认缴新规

【经济日报】新年开工第一天,不少企业陷入了焦虑:新公司法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注册资本金,要不要赶紧补缴?代理企业注册的公司最忙碌,新法出台第一个晚上就有不少业务员催着所服务的企业抓紧办理补缴、减资业务;代理知识产权的公司,借机宣传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还有些自媒体炒作营商环境“收紧”了。一时间,好端端的新公司法变成了牟利机会,调子有唱歪的嫌疑。这种人为制造的紧张氛围,大可不必。

对于想注册企业的创业者,新公司法留出了5年的认缴期限。调查显示,我国小微企业平均寿命在3年至5年,企业有足够的时间来考虑如何缴纳注册资本金。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缴足资本金有利于向合作伙伴、目标客户展示自己有能力、有信心长期经营;如果经营不善,无需等到缴足资本金,可能企业就注销了,企业不会增加太多负担。

对于已注册的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明确表示将研究为存量公司设定一定年限、较为充裕的过渡期,分类分步、稳妥有序调整存量公司出资期限。企业经营者切勿轻信代理机构的说辞,不妨静待具体措施出台。

注册资本认缴新规堵住了盲目认缴、天价认缴、期限过长等漏洞,新注册企业会更加理性,那种将注册资本金设置为上万亿元的初创企业应该不会再出现了,实际上有利于优化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利益。更客观的企业经营数据,也便于政府了解企业实际状况,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经济政策。认缴制追加的这根“松紧带”,看似紧了,实则让营商环境这件“衣服”更合体,更符合企业实际经营需要,适应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

新公司法的影响,长期看是利好。但在过渡期内,要关注可能出现的企业减资潮。过去10多年,有部分企业随意设置资本金,新法生效后,则大概率要减资。公司在调整出资数额、出资期限时,需要召开股东会会议、协调股东关系、修改公司章程,并非易事。登记机关在依法要求调整前,应当注意听取企业的说明和意见,有效减少对经营主体的短期集中冲击,更好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稳定社会心理预期。

还需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企业注销量上升、存量下降。新公司法实施后,一批长期经营不善或者未开展经营的“僵尸”企业可能会注销,让企业数据产生波动。对此,应有心理准备,理性看待、积极应对。

类似情况曾经发生过:2000年,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历年查无下落、名存实亡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数据进行了清理并“剔除”。这一动作,客观上表现为全国个体工商户数量从1999年登记的3160万户降到2000年的2571万户,下降了589万户。

数据虽然暂时不好看,但所登记的数量比较准确地反映了个体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有利于国家制定更精准的帮扶政策。经过几年调整,自2005年起,个体工商户数量下降的状况得到改变,出现正增长,个体工商户从2005年底的2463.9万户发展到2023年的逾1.2亿户。

中国市场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了广阔舞台,企业数量短期波动不会改变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截至2023年11月底,我国企业数量已达4839万户,在企业数量合理增长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企业质量的有效提升。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相关部门应当为有注销需求的企业提供便捷通道,把那些有能力、有意愿经营的企业筛出来、留下来,通过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让他们发展得更好,为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注入更强动力。(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佘 颖)